利害關係人
公司定期於董事會報告本公司與各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最近期之董事會報告時間為 112年 02月 23日。
一、本公司本於尊重利害關係人之權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透過適當溝通方式,瞭解利害關係人之合理期望及需求,並妥適回應其所關切之重要議題。
二、本公司溝通的利害關係人對象有:股東/ 投資人、客戶、供應商、員工、社區。
三、溝通方式:針對不同的利害關係人之期望與需求設計其相關的重要關注議題及溝通管道,溝通頻率則依溝通管道採定期或不定期執行。
利害關係人溝通
為確保我們在進行企業永續發展之規劃與決策時,適時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將利害關係人所關注之重大性議題納入企業永續發展政策,並建立暢通與透明的回應機制。仲琦採用了「AA1000APS 當則性原則標準(AA 1000 Accountability Principle Standard, AA 1000APS)」,並符合四大原則—包容性(Inclusivity)、實質性(Materiality)、回應性(Responsiveness) 及衝擊性(Impact),以協助我們鑑別與回應永續性資訊並提高揭露永續性資訊的嚴謹度。除了五大構面各對應的利害關係人外,合法守規也是利害關係人越來越關注的議題,政府機關作為相關法規的執行機關,故也列為利害關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