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直接隸屬於董事會,主要職責為協助管理階層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以合理確保下列目標之達成:

  • 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
  • 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
  • 營運之效果與效率

該單位依據營運規模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目前設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1位,秉持獨立超然之精神、及公正客觀之立場,以執行職務。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另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同一般員工之簽核流程簽報至董事長。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考核、薪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同一般員工之簽核流程簽報至董事長。
稽核主管績效考核之規範,係由董事長核決及評等。

內部稽核單位依據風險評估之結果,編製年度稽核計畫,查核範圍涵蓋母公司與子公司相關營運循環及各項管理控制,內部稽核人員將查核發現與結果製成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呈董事長核閱,並將報告交付獨立董事,對於所發現之缺失與異常狀況,均持續追蹤至改善為止;內部稽核主管除出席定期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外,若遇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則應立即向獨立董事報告。

此外,為落實公司自我監督的機制及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本公司每年度由各部門及子公司自行評估其內部控制制度,再由內部稽核單位複核其自行評估報告,以協助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檢查及複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並衡量營運之效果與效率,以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作為檢討修正內控制度之依據。